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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检查和答辩的有关规定

  • 王百宗
  • 2011-10-14
  • 4534
   自2011年9月起,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正式执行统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检查和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和执行程序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首要考察环节,主要考察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选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技术途径,完成选题的基本条件和可行性以及研究计划等。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记2学分。

  1、开题的设置:每学年设置两次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分别在3月中旬和10月中旬,原则上不再受理除此以外的单独开题申请。

  2、开题的申请:每学期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提前发布本学期开题申请通知和申请的截止日期。拟开题研究生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向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有导师签名的纸质开题报告1份,研究生教学秘书对报告进行形式审核。

  3、开题的组织:系和学科点根据开题申请情况共同确定开题的具体分组和时间地点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协助落实开题答辩委员会成员并提前通知参加开题答辩的研究生。

  4、开题的答辩:研究生可以采用PPT等形式汇报开题工作并接受开题答辩委员会的质询和指导。根据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给出书

  面意见和是否通过的结论。

  5、开题结果的审议:由系教学主任、学科点负责人和开题小组组长等对未获通过的开题结果进行集中审议,给出最终裁定结果。

  6、开题结果的通告:开题结果由研究生教学秘书通知研究生及其导师。通过开题的研究生获得参加下一学期及以后的学位论文工作检查的资格,未通过者可以在下一学期再次提出开题申请。


  二、学位论文工作检查

  学位论文工作检查主要面向已经通过开题,并且拟于近期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而设置的考察环节。学位论文工作检查依据学位论文的开题内容,主要考察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研究生能否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做出预期判断。若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相对开题内容存在较大调整的,检查时应重新进行全面评估。

  每学期的学位论文工作检查与学位论文开题一并组织执行。

  1、工作检查的设置:每学年设置两次学位论文工作检查,时间与开题相同,原则上不再受理除此以外的单独检查申请。

  根据我校三次学位授予的时间安排,拟参加本年度第一次学位授予(4月)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上一年度10月中旬组织的论文工作检查,拟参加本年度第二次或第三次学位授予(6月和11月)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年度3月中旬组织的论文工作检查。

  2、工作检查的申请:每学期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提前发布本学期学位论文工作检查申请通知和申请的截止日期。研究生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向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有导师签名的纸质工作检查报告1份,研究生教学秘书对研究生的参加资格和报告形式进行审核。

  3、工作检查的组织、答辩和结果审议:与开题的相应程序相同。

  4、工作检查结果的通告:检查结果由研究生教学秘书通知研究生及其导师。通过工作检查的研究生获得参加上述相应时间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未通过者可以在下一学期再次提出工作检查申请。


  三、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仅适用于硕士研究生)

  1、论文送审的设置:为了与学校一年三次的学位授予工作相协调,每学年设置三次学位论文送审,送审截止时间分别在每年3月上旬、5月上旬和10月上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2、论文送审的要求:获得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研究生应在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向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交经导师同意并符合送审规定的学位论文,导师应同时缴纳论文评阅费和后期的论文答辩费。

  3、论文送审的组织:系和学科点共同负责组织学位论文的送审,为送审论文确定论文评阅人。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联络论文评阅人,答辩秘书负责论文送审与评阅意见回收等工作。

  4、论文评阅意见的通告:论文评阅意见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后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论文通过评阅的研究生,可参加随后的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需根据评阅意见进行整改,在下一次学位论文答辩前经导师同意提出论文答辩申请。

  5、论文答辩的设置:三次论文答辩的时间分别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5月下旬至6月上旬期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期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6、论文答辩的组织:系和学科点共同负责组织各学科的论文答辩,确定答辩分组、答辩委员会主席与成员、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等,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联络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负责联络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并协助组织答辩。

  7、论文答辩后续事务: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并在研究生院规定日期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未通过者需根据答辩意见进行整改,在下一次学位论文答辩前经导师同意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答辩秘书负责将论文评阅费与答辩费签名表交付各位导师。


  四、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1、本系工学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上述所有统一环节。

  2、本系在读博士研究生只参加学位论文开题和工作检查两个统一安排考核环节,论文答辩仍然由导师负责单独执行,论文提交与答辩的截止时间按研究生院要求执行。


                            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

                                 二〇一一年九月